证券场内配资 格林美推进股份回购, 拟斥1亿至2亿元增强市场信心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自身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证券场内配资,积极推进股份回购计划。
回购计划详情
2025年1月19日,格林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随后于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此次回购股份用途明确,一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另一部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
在资金方面,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最新回购进展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此次公告虽未提及具体回购数量等进展数据,但明确表示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且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同时,公司在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一,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其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并且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格林美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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